代理商代理条件
(一)省级代理商(包括直辖市代理商)应具备的条件
1、有一定的经营能力,有一定的专项资金,用于碧诚石材产品的销售\市场运营的资金周转。
2、有过装饰材料的施工或销售的管理阅历,有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个经验。
3、目前拥有或者愿意建立形象展示店面。
4、目前拥有或者愿意建立至少由两名管理人员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,用于本项目全省运作的经营管理。
5、必须配备一名有一定石材基础的技术总监,以备满足不同用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。
(二)市级代理的应具备的条件
1、有一定的经营能力,有一定的专项资金,用于碧诚石材产品的销售\市场运营的资金周转。
2、有过装饰材料的施工或销售的管理阅历,有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个经验。
3、目前拥有或者愿意建立形象展示店面。
4、必须配备用来设计、施工的专门人员。
双方合作条款
(三)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
1、 提供全套的碧诚石材运营方案书,为代理商提供市场运营和品牌推广的支持。
2、 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,经过专职的市场调研人员的调查分析,制定当年的市场运作方案书,在合同签定。
3、 为了迅速在所在城市打开市场,创造品牌知名度,我方提供加盟费用50%作为开业庆典专项活动资金。
4、 加盟费用由总公司统一制定。
碧诚石材积矿山开产,工厂生产,门店售后于一体,确保客户的最佳利益。 |